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备案是指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生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的服务,在提供服务前需要进行的备案,也叫产品上线备案。以下是具体介绍:
相关政策依据: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和第十七条规定,要求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主体开展安全评估,并履行算法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适用主体与范围:
境内服务提供者:无论是直接面向消费者(2C)还是间接面向消费者(B2B2C)的模式,只要向我国境内公众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就需备案。
特定服务类型提供者:包括但不限于开办论坛、博客、微博客、聊天室、通讯群组、公众账号、短视频、网络直播、信息分享、小程序等信息服务或附设相应功能的企业,以及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
目的:
确保安全性:通过备案对大模型的技术架构、数据来源、训练过程和应用场景等进行全面评估,防范安全风险,防止出现如生成误导用户或传播非法信息等内容,确保模型在正式投入市场前满足国家安全标准及合规要求。
保障合法合规运营: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使相关企业和产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构建安全可靠的人工智能生态。
流程:
1. 前期准备:主动与属地网信办取得联系,填写信息采集表,领取上线备案申请表、安全评估报告等一系列关键资料并认真准备。
2. 确定备案级别:根据大模型的规模、服务范围和影响,确定向省级还是市级网信办提交备案申请。
3.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大模型的详细介绍、安全评估报告、语料标注规则、拦截关键词列表等。
4. 获取并填写备案表:提交申请后,网信办会提供大模型上线备案表,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备案表中的所有项目。
5. 提交备案申请:通过网信办指定的渠道或平台提交备案申请,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6. 跟进审核进度:主动与网信办保持沟通,了解审核进度,及时响应询问或要求。
与算法备案的区别:
概念不同:算法备案全称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是国家网信部门主导,与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备案制度,规范算法推荐服务;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备案侧重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安全评估和备案管理。
适用范围不同:算法备案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业或机构,包括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五大类别;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备案主要针对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企业或机构。
备案流程有所差异:算法备案需登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在线提交包含主体、算法与产品信息在内的完整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备案号;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备案一般由企业向属地省级网信办发起申请,经核准后准备材料提交评估,再由属地网信办进行安全性评测,通过后提交中央网信办复核,最后进行大模型接口安全评测等环节。